功能主治: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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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茯苓、枳实(炒)、胆南星、木蝴蝶、法半夏、蝉蜕、橘红、槟榔、厚朴(制)、砂仁、豆蔻、紫苏梗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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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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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国药准字Z610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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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燥湿化痰,疏肝理气。用于咽部不适,咽部异物感,声带肥厚等属于痰湿内阻,肝郁气滞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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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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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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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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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燥湿化痰,疏肝理气。用于咽部不适,咽部异物感,声带肥厚等属于痰湿内阻,肝郁气滞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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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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