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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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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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辅料为:硼砂、硼酸、氯化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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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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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16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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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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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3滴,一日3~5次。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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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眼外伤患者禁用。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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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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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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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适用于白睛红赤、目眵胶粘或白睛微红、干涩不适者;5.用药后如有眼痒、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7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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