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清颗粒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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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文拉法辛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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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公司) |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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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27 |
国药准字H20067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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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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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数周后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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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头晕、皮疹;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升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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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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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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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含鞣质的药物同服;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2.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4. 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5. 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6. 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