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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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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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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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国药准字Z2006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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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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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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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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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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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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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