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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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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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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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国药准字Z2009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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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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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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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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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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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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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