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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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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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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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国药准字Z2006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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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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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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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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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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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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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试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