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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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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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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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24 |
国药准字H4402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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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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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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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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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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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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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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