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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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翔、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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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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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4 |
国药准字H200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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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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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1.本品口服﹐成人一次0.1g(1粒)﹐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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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2.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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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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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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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存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