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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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成份】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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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真雨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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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093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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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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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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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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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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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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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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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