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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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
| 生产企业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3402042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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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