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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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脑蛋白水解物、谷氨酸、硫酸软骨素、维生素B1、维生素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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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精优长白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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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国药准字H22024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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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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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4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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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1癫痫病患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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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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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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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药理:本品能增加脑内神经递质Ach、NA、DA和5一HT的含量;增加年幼动物脑的毛细管网密度,促进动物脑神经细胞的分化;刺激间脑一垂体系统释放生长激素、甲状腺素而促进动物的生长发育;改善脑细胞的氨基酸代谢,促进蛋白质合成;促进葡萄糖转运正常化;提高大脑抗缺血、缺氧能力;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的前体物;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及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改善记忆扩张大脑血管,改善大脑血液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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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