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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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双氢麦角碱,该品系由等量的甲磺酸双氢麦角高碱、甲磺酸双氢麦角克碱、甲磺酸双氢麦角开碱[甲磺酸双氢-α-麦角开碱:甲磺酸双氢-β-麦角开碱(2:1)]所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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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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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国药准字H3102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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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急慢性脑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3)轻中度血管性痴呆。(4)血管性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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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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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2严重心脏病患者,特别是伴有心动徐缓者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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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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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急慢性脑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3)轻中度血管性痴呆。(4)血管性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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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甲磺酸双氢麦角碱改变脑的神经传递,有资料表明它对多巴胺和5-羟色胺受体有激动效应和对α-肾上腺素受体有阴断效应。它改善受损害的脑代谢功能,并缩短脑循环时间,此效应反应在脑的电活性的改变,在脑电图(EEG)的功率谱上有显著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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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心律稍慢者应慎用。 2注意不要与多巴胺类药物联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