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乳糖。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
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355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忌食油腻辛辣。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9.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