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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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甘油、无水柠檬酸、柠檬酸钠、氯化钠、70%山梨醇、蔗糖、苯甲酸钠、香蕉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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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鸿博原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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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82 |
国药准字H2005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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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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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1~2岁儿童,1~4毫升/次,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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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说明书。 |
1、请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意外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3、不要与其他含相似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鼻塞、咳嗽、咳痰、等症状持续7天以上,或病情加重者,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就立即请医生诊治。5、高血压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光眼、慢性肺部疾病,排尿困难患者,如症状较轻,并有使用该药的必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用,过敏体质者禁用。7、本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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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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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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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