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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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金银花、地榆、槐花、茅根、白芍、茵陈、积壳、三七。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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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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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01 |
国药准字H2006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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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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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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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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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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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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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老人及小儿用药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