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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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金银花、地榆、槐花、茅根、白芍、茵陈、积壳、三七。 |
诃子(煨)、肉豆蔻、草果仁、草豆蔻、沉香、丁香、五灵脂膏、红花、石榴子、木瓜、土木香、寒水石(平制)、翼首草、石灰华。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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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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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01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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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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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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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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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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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引起的疼痛、出血、肿胀等症状。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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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老人及小儿用药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