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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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白鲜皮、地肤子、黄柏、土荆皮、金银花、蛇床子、苍术、防风、黄芩、百部、石菖蒲、野菊花、鸦胆子、甘草。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 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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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龙门雅芳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育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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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07 |
国药准字Z2009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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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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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30%-50%药液擦洗外阴。每日1-2次,七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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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阴部有破损者及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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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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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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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杀虫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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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中药制剂,禁忌内服; 2.用药后,请勿立即用水冲洗,以免影响疗效; 3.用过的药液请弃去,勿重复使用; 4.皮肤过敏者慎用。 |
1、本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