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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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白鲜皮、地肤子、黄柏、土荆皮、金银花、蛇床子、苍术、防风、黄芩、百部、石菖蒲、野菊花、鸦胆子、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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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龙门雅芳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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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07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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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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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30%-50%药液擦洗外阴。每日1-2次,七天为一疗程。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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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阴部有破损者及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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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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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阴痒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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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杀虫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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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中药制剂,禁忌内服; 2.用药后,请勿立即用水冲洗,以免影响疗效; 3.用过的药液请弃去,勿重复使用; 4.皮肤过敏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