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囊性增生、乳腺纤维瘤、乳腺导管扩张症、男性乳房发育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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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附子、白鲜皮、核桃楸青果皮、人工牛黄。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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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今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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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06 |
国药准字H2014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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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囊性增生、乳腺纤维瘤、乳腺导管扩张症、男性乳房发育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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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与介入化疗同时使用,口服。1次6片,1日3次。Ⅰ、Ⅱ期患者2个月为1疗程。Ⅲ期患者1个月为1疗程。 |
。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3岁以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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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期间,忌酒。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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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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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表明本药存在生殖毒性(见毒理研究的生殖毒性部分)。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伊马替尼的资料,对胎儿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详。除非确有必要,否则妊娠期间不宜应用。如妊娠期间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必须告知其对胎儿可能的危害。育龄期妇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应建议其同时进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能分泌入人的乳汁中。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在乳汁血浆中的浓度比分别为0.5和0.9,说明代谢物进入乳汁中的比例更高。根据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合并浓度以及婴儿每日乳汁的最大摄入量,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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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囊性增生、乳腺纤维瘤、乳腺导管扩张症、男性乳房发育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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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对小鼠肝癌实体瘤、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延长肺癌腹水瘤、艾氏腹水瘤小鼠的生存时间。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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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处方中白附子用量较大,请注意控制剂量、疗程。 3.本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唇舌麻木、咽喉灼热、舌体僵硬、语言不清等症状,需警惕白附子中毒,应及时停药、处理。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