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复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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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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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北沙参、麦冬、女贞子(酒制)山茱萸、绞股蓝、淫羊藿、葫芦巴(盐水炒)、石上柏、石见穿、重楼、天冬。 |
鲑降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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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金复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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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43 |
国药准字H2011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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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 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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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0毫升,每日3次,3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个疗程,或遵医嘱。 |
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50~100IU或隔日100IU,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5~10IU,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100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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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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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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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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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 3.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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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抗癌作用:体内试验表明,金复康体内对小鼠EC实体瘤,S180实体瘤和Lewis肺癌无论是口服还是腹腔注射均显中度抑制作用。另外,对小鼠黑色素瘤B16细胞的肺转移口服也显示一定的抑制作用。2.直接杀灭癌细胞:金复康体外对小鼠白血病细胞株P388,小鼠黑色素瘤细胞株B16以及对人体小细胞肺癌细胞株SPC,人体肺腺癌细胞株LAX均在原液稀释800倍至数千倍的情况下,仍有很强的抑制作用。3.增强机体免疫功能:金复康对小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自然杀伤细胞(NK)活性、脾淋巴细胞增殖及小鼠产生白介素Ⅱ(IL-2)等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联合化疗增效减毒作用:实验证明金复康合并小剂量化疗药环磷酰胺(CTX)、丝裂霉素C(MMC)和氨甲喋呤(MTX)后,对小鼠S180实体瘤的抑制率分别从原来化疗单用时的29.03%、15.48%、25.08%提高到61.29%、66.45%和60%,有明显的协同作用,并且对它们所致白细胞下降等也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
本品是钙代谢调节剂,降钙素是由甲状腺细胞分泌的多肽激素,具有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从而抑制骨盐溶解,阻止钙由骨释出,由于骨骼对钙的摄取仍在进行,因而可降低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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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一般不影响使用。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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