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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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鹿茸、山茱萸、桂圆、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鳖甲、阿胶、杜仲、续断、天冬、茯苓、酸枣、酸枣仁、琥珀、艾叶、泽泻、乳香、廷胡索、陈皮、没药。铺料为炼蜜。 |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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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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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75 |
国药准字H10980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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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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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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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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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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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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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丁二酸洛沙平是二苯骈氧氮杂卓的三环化合物。动物试验证明,丁二酸洛沙平能对抗由阿朴吗啡致大鼠的定向行为;能阻断由阿朴吗啡致小鼠的攀爬行为;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作用;能不同程度地阻断小鼠的打斗行为,并对中枢兴奋剂苯丙胺致小鼠死亡有一定保护作用。上述作用与抗精神病作用有关,目前认为丁二酸洛沙平的抗精神作用机理主要是阻断中枢多巴胺受体,有镇静和对攻击行为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兴奋、攻击性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有效。小鼠口服丁二酸洛沙平的半数致死量是56mg/kg。文献报道动物试验未见产生畸胎、胚胎毒性,但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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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概要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