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失眠多梦、心悸怔忡、头晕目眩、耳鸣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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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紫檀香、红花、白豆蔻、诃子、旋复花、细辛、制草乌、木棉花、胡黄连、黑云香、枫香脂、山沉香、檀香、石膏、肉豆蔻、草果、栀子、白头翁、瞿麦、石榴、北沙参、丁香、木香、紫花地丁、苦参、川楝子、悬钩子木、山柰、广枣、兔心、土木香、人工麝香、降香、马钱子(制)。 |
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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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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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29 |
国药准字J2004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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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失眠多梦、心悸怔忡、头晕目眩、耳鸣耳聋。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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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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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服。 |
1,对本品过敏者。 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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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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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失眠多梦、心悸怔忡、头晕目眩、耳鸣耳聋。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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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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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