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失眠、多梦、头晕、耳鸣、心悸、健忘、潮热、盗汗、烦躁易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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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麦冬、五味子、首乌藤、地黄、茯苓、柏子仁、党参、珍珠母、玄参、丹参、远志、桔梗、朱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己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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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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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33 |
国药准字H1302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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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失眠、多梦、头晕、耳鸣、心悸、健忘、潮热、盗汗、烦躁易怒。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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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开始一日1~2mg(半片~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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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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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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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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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失眠、多梦、头晕、耳鸣、心悸、健忘、潮热、盗汗、烦躁易怒。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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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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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