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眩晕、鼻塞鼻渊、目赤肿痛、迎风流泪、皮肤刺痒、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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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菊花、川芎、黄芩、白芷、防风、蔓荆子(炒)、荆芥穗、栀子、连翘、黄连、羌活、薄荷等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07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眩晕、鼻塞鼻渊、目赤肿痛、迎风流泪、皮肤刺痒、大便燥结。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
| 副作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
| 成分 | 头痛眩晕、鼻塞鼻渊、目赤肿痛、迎风流泪、皮肤刺痒、大便燥结。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