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胃肠功能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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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番泻叶、秋水仙、诃子肉、盒果藤、巴旦仁、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  | 
                        
                             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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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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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82  | 
                        
                             国药准字H3202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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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胃肠功能紊乱。  | 
                        
                             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时应饮食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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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2次  |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以后根据血糖、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老年病人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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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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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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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胃肠功能紊乱。  | 
                        
                             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时应饮食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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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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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痔疮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由于秋水仙为毒性药,主含秋水仙碱等,当出现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或腹胀、腹泻等到不良反应时,应减少用量。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该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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