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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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虎杖、川楝子(炒)、猪苓、当归(土炒)、白花蛇舌草、白芍(炒)、蒲公英、黄芪、板蓝根、人参、重楼、白术(炒)、山豆根、茯苓、凤尾草、山茱萸、矮地茶、淫羊藿、丹参、甘草、鸡内金。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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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边大学草仙药业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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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99 |
国药准字H200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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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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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一次6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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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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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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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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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降低动物化学性肝损时血清中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及血脂的量,对鸭乙肝病毒复制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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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