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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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血余、甜菊苷。 |
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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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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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6 |
国药准字H1094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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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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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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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具有出血疾病史者、手术后不久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立直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昏厥。 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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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也不清除ISMN是否经乳汁排泌,但由于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顾需慎用。儿童用药:这类药物的研究均在成人中进行,无比较儿童与成人用药情况的资料,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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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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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与西地那非等药物存在相互作用,需注意;4.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