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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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血余、甜菊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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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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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6 |
国药准字H2005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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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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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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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具有出血疾病史者、手术后不久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依那普利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使用依那普利和ACEI药物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在治疗初期、患者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已使用了利尿剂)、心衰、严重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及增加依那普利和/或利尿剂的用量时,会出现明显的血压下降(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并伴有头昏眼花、苍白、视觉混乱等。罕见意识丧失。以下是由ACEI过度降低血压引起的副反应:心跳过速、心悸、心率失常、胸痛、心绞痛心肌梗塞、暂时性缺血性中风大脑损害。肾脏偶尔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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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ACEI。若必须用马来酸依那普利治疗则应终止妊娠,在治疗期间应当避孕。ACEI对于胎儿,尤其是对后6个月的胎儿有危害。如果在治疗期间怀孕,应改用其他药物以降低对胎儿的危害。没有足够的对于怀孕的安全性数据。近些年,有一些ACEI对于胎儿损害的报道,如颅骨发育不全、宫内发育迟缓、羊水过少、新生儿无尿,甚至新生儿死亡。估计原因为胎儿在后6个月的抗高血压作用。对于ACEI在前3个月胎儿的影响未知。ACEI可以经乳汁分泌。无在哺乳期应用的经验。依那普利不能在哺乳期应用。儿童用药:缺少在儿童用药经验,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依那普利。避免儿童误取。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ACE抑制剂反应比年轻人好。年龄大于65岁患者,开始剂量为2.5mg并严密监测血压和有代表性的实验室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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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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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低血压患者应慎用;4. 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检查血钾水平;5.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