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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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血余、甜菊苷。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单硝酸异山梨酯60mg和阿司匹林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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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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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6 |
国药准字H2006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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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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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整片吞服,勿嚼碎。每天早晨同一时间服用。起始常用剂量为每天1片,遵医嘱调整剂量,停药应向医生咨询,漏服后不宜加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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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具有出血疾病史者、手术后不久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常见的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如胃痛和胃肠道轻微的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酰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的发作。极少数病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有报道阿司匹林可导致血液系统障碍,尤其是血小板减少,更为罕见的粒细胞缺乏症。2、在治疗初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和皮肤血管扩张,但经验证明通常在连续服用数日后此症状可以消失。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可能产生血压降低、头晕、心率加快等。其它可能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及面红。这些症状在长期治疗过程中会逐渐消失。在治疗期间饮酒会强化副作用,适应能力下降。3、其它主要不良反应有:皮疹、出凝血功能障碍、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等。出现眩晕和耳鸣时(特别是儿童和老人)可能是严重的中毒症状。4、如果出现没有列举的副作用时,请及时将这些副作用告知医生或药剂师。一旦出现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以便医生能及时判断副作用的程度并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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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孕早期及孕中期时应慎用本品,因本品在分娩时可增加母亲和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故妊娠初和最后三个月的妇女应禁用本品。本品及其降解产物能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当服用大剂量时(阿司匹林每天超过150mg)应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不要给小于16岁的儿童使用本品,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如川崎病。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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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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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
1、阿司匹林可引起哮喘发作,故支气管哮喘、花粉性鼻炎、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特别是过敏性症状)患者,对所有类型的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及对其它物质有过敏反应如皮肤反应、瘙痒、风疹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低剂量肝素治疗例外)者慎用。 3、除医生指导用药外,16岁以下的患者禁用此药。因为儿童服用此药后有可能导致雷耶(氏)综合症。雷耶(氏)综合症能影响大脑和肝脏,虽然罕见,但会致命。已有证据表明儿童使用阿司匹林治疗病毒感染性发热与雷耶(氏)综合症有关。 4、本药不适合用于急性心绞痛症状的缓解,因为它起效较慢。应当使用快速起作用的硝酸酯类药物。 5、拔牙和手术前服用本品请通知医生。 有以下症状者慎用: (1)慢性或复发性胃或十二指肠病变; (2)有形成闭角型青光眼倾向者; (3)体温过低; (4)肾功能不全; (5)肝功能不全; (6)甲状腺功能减退; (7)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缺乏; (8)营养不良; (9)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