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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生口服液

血生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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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生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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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生口服液
血生口服液
麝香保心丸
麝香保心丸
主要成分

黄芪、当归、血余、甜菊苷。

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

生产企业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056

国药准字Z310200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或症状发作时服用。

副作用

  1.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具有出血疾病史者、手术后不久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本品舌下含服者偶有麻舌感。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详见说明书

成分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1.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上药牌麝香保心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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