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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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当归、漏芦、丹参、党参、鸡血藤、附子、桂枝、枸杞子、仙鹤草、川芎、黄芪(蜜制)、补骨脂、制何首乌、虎杖、牛西西、连翘、赤芍、女贞子、牡丹皮、狗脊、刺五加、鹿茸、紫河车、阿胶、白术(炒)、陈皮、人参、水牛角浓缩粉、牛髓。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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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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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67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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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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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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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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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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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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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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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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