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压、高血脂、心肌炎、心肌梗死、心肌缺血、心律不齐、心功能不全、心悸、胸闷、气短、乏力、失眠、多梦、头晕、头痛、耳鸣、记忆力减退、焦虑、抑郁、情绪低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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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北沙参、黄柏、牡蛎、龙骨。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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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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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75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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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压、高血脂、心肌炎、心肌梗死、心肌缺血、心律不齐、心功能不全、心悸、胸闷、气短、乏力、失眠、多梦、头晕、头痛、耳鸣、记忆力减退、焦虑、抑郁、情绪低落等。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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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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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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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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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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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压、高血脂、心肌炎、心肌梗死、心肌缺血、心律不齐、心功能不全、心悸、胸闷、气短、乏力、失眠、多梦、头晕、头痛、耳鸣、记忆力减退、焦虑、抑郁、情绪低落等。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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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