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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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 |
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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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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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19 |
国药准字H2002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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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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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推荐开始剂量为每次10mg(1片),每日一次。如用药一周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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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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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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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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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参的药理作用极其广泛,包括心肌保护、扩张血管、抗动脉粥样硬化、抗血栓、改善微循环、调节组织修复和再生、抗菌消炎等作用,近来对其作用机制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同时又发现其具有抗肿瘤、抗氧化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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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肝损害 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