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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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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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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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19 |
国药准字J2018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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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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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应用替米沙坦治疗以降低心血管风险时,建议密切监测血压,并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降压药物。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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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率分级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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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美卡素在妊娠的妇女中的使用没有足够的资料。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 (见临床前安全性数据) 。对于人类的潜在的危险未知。动物研究并不显示致畸作用,但是有胎仔毒性。因此,作为一个防范措施,替米沙坦最好在怀孕的第1个3个月不应使用。事先在计划怀孕时,改用一个合适的替代治疗。中晚期妊娠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损伤正在发育的胎儿甚至导致胎儿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中晚期妊娠。当发现怀孕时应尽早停用本品。哺乳期使用:尚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经乳汁分泌,因此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女性。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不建议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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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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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参的药理作用极其广泛,包括心肌保护、扩张血管、抗动脉粥样硬化、抗血栓、改善微循环、调节组织修复和再生、抗菌消炎等作用,近来对其作用机制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同时又发现其具有抗肿瘤、抗氧化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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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肝功能损害:替米沙坦主要经胆汁排泄,因此不应用于胆汁淤积、胆道梗阻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