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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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 |
本品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单硝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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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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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19 |
国药准字H2000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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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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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mg(1~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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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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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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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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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参的药理作用极其广泛,包括心肌保护、扩张血管、抗动脉粥样硬化、抗血栓、改善微循环、调节组织修复和再生、抗菌消炎等作用,近来对其作用机制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同时又发现其具有抗肿瘤、抗氧化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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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