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肝炎、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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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红花、注射用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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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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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66 |
国药准字H201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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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肝炎、肿瘤等。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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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毫升,加入5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缓慢注射,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毫升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奥美沙坦酯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1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对老年患者、中度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12.5-50mg,每日1次。 通常在采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单组分治疗无法获得满意的疗效之后再开始使用复方治疗。 复傲坦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复傲坦剂量应个体化。基于降压效果,剂量可以2-4周的间隔期作调整。在剂量范围10mg/12.5mg至40mg/25mg之间,复傲坦抗高血压的效果与给药剂量呈相关性。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降压作用在1周内起效,4周时达降压效果。 复傲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采用复傲坦常规剂量治疗。有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髓袢利尿剂将优于噻嗪类利尿剂,因此不推荐使用复傲坦。 肝功能损害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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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孕妇忌用。 |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通过1243例高血压患者评价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安全性。复傲坦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由不良事件引起的临床试验退出率也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发生率大于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恶心、高尿酸血症、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发生率>2%,但相似于或低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和尿路感染。 在对照或开放的试验中,无论是否归因于药物治疗,超过1200例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其它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事件包括:胸痛、背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腹泻、SGOT升高、GGT升高、SGPT升高、高脂血症、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糖血症、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咳嗽、皮疹和血尿。 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1243例患者中,报道有2例面部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曾有血管性水肿的报道。 奥美沙坦酯: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在对照或开放试验中,超过3100位接受奥美沙坦酯单一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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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见【注意事项】之胎儿毒性)。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血中,也可以经母乳分泌。因为它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曾在子宫内暴露于本品的新生儿:如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则进行维持和肾血流灌注治疗,可使用换血疗法或透析来逆转低血压或作为肾功能障碍的替代疗法。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老年(≥65岁)受试者的样本量不足以确定他们对药物反应是否和年轻成人患者不同。一些相关的临床试验也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不同。考虑到老年人肝、肾或心脏功能衰退的可能性较大和伴随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通常对于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一般以低剂量开始。奥美沙坦和氢氯噻嗪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受损的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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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肝炎、肿瘤等。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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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评价丹红注射液对动物的心血管、呼吸及神经系统的影响。方法通过压力换能器、张力换能器、针型电极连接BL-420E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分别测定丹红注射液给药前后不同时间段犬股动脉血压、呼吸和心电图;用YLS-1A型多功能小鼠活动记录仪观察药物对小鼠自发活动的影响;用斜板跌落法观察药物对小鼠协调运动的影响;以翻正反射消失法记录药物对小鼠阈下剂量的戊巴比妥钠催眠作用的影响。结果丹红注射液2.4g/kg·b.w.静脉给药,30min可引起麻醉犬的收缩压略微降低,但是心率、舒张压和呼吸系统均未见显著差异,而1.2g/kg·b.w.、0.6g/kg·b.w.的给药剂量未见显著影响;另外,丹红注射液3种剂量对小鼠协调运动、自主活动以及阈下剂量戊巴比妥致小鼠的催眠作用无明显影响。 结论:丹红注射液对犬有一定的降低收缩压作用,作用呈剂量相关性,对犬的呼吸系统和小鼠的神经系统无显著影响。 2.研究丹红注射液对氯化锂-匹罗卡品点燃慢性颞叶癫痫(temporallobeepilepsy,TLE)大鼠海马神经元及GFAP表达的干预作用。方法建立氯化锂-匹罗卡品点燃颞叶癫痫大鼠模型,将50只造模成功的颞叶癫痫大鼠随机分为颞叶癫痫组(生理盐水10ml/kg腹腔注射)及丹红治疗组(丹红注射液10ml/kg腹腔注射),另选10只大鼠作为正常对照组;每组大鼠随机分为5个不同时间点:24h、3d、7d、15d及30d。采用尼氏染色及免疫组化染色,检测每组大鼠不同时间点海马CA1区神经元存活数目及GFAP表达。结果与正常对照组相比,颞叶癫痫组大鼠海马CA1区存活神经元数目明显减少,海马GFAP表达显著增多(P0。05);与颞叶癫痫组相比,丹红治疗组大鼠海马CA1区存活神经元数目明显增多,海马GFAP表达显著减少(P0。05)。 结论:丹红注射液可以减轻颞叶癫痫大鼠海马神经元脱失及减少GFAP表达,有助于减轻大鼠发作程度及阻断慢性颞叶癫痫的形成和发展。 3.探讨丹红注射液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机制。方法:以血小板最大聚集率、环状动静脉血栓湿重、血栓形成抑制率、血液流变学等为指标,观察其抗凝抑栓的作用。结果:丹红注射液各剂量组均可显著降低家兔血小板聚集率,改善急性血瘀模型大鼠血液流变学,抑制家兔血栓形成,减轻血栓湿重等作用。 结论:丹红注射液具有显著的抗凝抑栓作用。 4.探讨重症急性胰腺炎(SAP)大鼠胰腺组织中内皮素-1(ET-1)、内皮型一氧化氮合酶(eNOS)及诱生型一氧化氮合酶(iNOS)基因的表达与胰腺组织损伤的关系以及中药丹红注射液对其基因表达的影响。方法:96只SD雄性大鼠分为对照组(A组)、SAP模型组(B组)及丹红治疗组(C组);用RTPCR分别检测不同时间点各组大鼠胰腺组织中ET-1、eNOS及iNOS基因的表达;分别用放射免疫法、硝酸还原酶法测不同时间点各组大鼠测血液中ET-1、NO浓度;观察各组不同时间点的胰腺组织病理变化,并对胰腺组织损伤进行评分。结果:与B组比较,C组可明显降低胰腺组织各时间点ET-1、iNOS基因的表达(ET-1:4h:0.31±0/15vs0.58±0.17,8h:0.45±0.16vs0.72±0.31,12h:0.73±0.19vs1.19±0.28,24h:0.64±0.26vs0.92±.36;iNOS:4h:0.32±0.10vs0.65±0.11,8h:0.36±0.14vs0.73±0.08,12h:0.43±0.07vs0.87±0.15,24h:0.32±0.06vs0.82±0.16,均P0.05),上调eNOS基因的表达(4h:0.55±0.12vs0.25±0.11,8h:0.53±0.10vs0.27±0.12,12h:0.60±0.12vs0.24±0.10,24h:0.56±0.13vs0.28±0.16,均P0.05)。且可明显降低C组大鼠12、24h时间点胰腺病理评分(12h:4.73±1.29vs7.19±1.28,24h:5.64±1.26vs8.92±2.16,均P0.05)。 结论:丹红注射液可下调重症急性胰腺炎大鼠胰腺组织中ET-1与iNOS基因的表达,上调eNOS基因的表达,改善胰腺组织病理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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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 2.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再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全世界已有若干文献报道了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患者的相关病例。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的报道,推测是由于胎儿机能下降引起的。此种情况下的羊水过少与胎儿肢体挛缩、颅面畸形以及肺部发育不全有关。也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 只是在妊娠早期的子宫内药物暴露未发现会造成上述不良事件。如果胚胎或胎儿仅在妊娠早期暴露于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应将该信息向其母亲说明。尽管如此,当患者开始妊娠,医生应让患者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极少情况下(可能小于千分之一),无法找到作用于RAS的替代药物。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孕妇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当发现羊水过少,除非为了拯救孕妇的生命,应停止使用复傲坦。根据妊娠周数,适当进行宫缩应激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