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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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番泻叶、秋水仙、诃子肉、盒果藤、巴旦仁、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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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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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71 |
国药准字Z20053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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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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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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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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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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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消化不良、胃痛、胃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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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痔疮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由于秋水仙为毒性药,主含秋水仙碱等,当出现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或腹胀、腹泻等到不良反应时,应减少用量。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