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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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分子式:C14H10CI2NNaO2 分子量:3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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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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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71 |
国药准字H1102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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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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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1 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 2 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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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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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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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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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一定程度上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在动物试验和人的临床实践中都证实本品有解热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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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