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黄芪、丹参、夏枯草、海藻、牡蛎、瓜蒌、玄参、三棱、莪术、没药、乳香、浙贝母等味。 |
|
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葛蓝新通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Z201130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乳腺增生、乳腺炎、乳腺纤维瘤、乳腺囊肿、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癌术后康复。 |
|
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20天为一疗程。间隔5-7天,继续第二个疗程,亦可连续用药。 |
|
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慎服。 |
|
禁忌 |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 |
|
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乳腺增生、乳腺炎、乳腺纤维瘤、乳腺囊肿、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癌术后康复。 |
|
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前三个月内禁用),女性患者宜于月经来潮钱10-15天开始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