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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非处方 非医保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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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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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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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花红颗粒
花红颗粒
主要成分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生产企业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267

国药准字Z200833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服药三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同时服用。 3.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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