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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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
香附(醋制)、当归、熟地黄、川芎、延胡索(醋炙)、白术、赤芍、白芍、红枣、甘草、碳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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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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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267 |
国药准字Z2009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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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调经止痛、养血舒肝、暖宫活血、消炎止带。主治月经后期、痛经、经期紊乱、带下量多、宫寒不孕、慢性盆腔炎、附件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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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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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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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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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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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调经止痛、养血舒肝、暖宫活血、消炎止带。主治月经后期、痛经、经期紊乱、带下量多、宫寒不孕、慢性盆腔炎、附件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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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同时服用。 3.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