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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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人参、白芍、丹参、香附(醋制)、当归、牡蛎(煅)鹿角、桑螵蛸、甘草、熟地黄、青蒿、天冬、黄芪、地黄、川芎、银柴胡、芡实(炒)、山药。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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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福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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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67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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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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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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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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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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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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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带下量多气臭者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