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带下过多、产后体虚、气血两亏、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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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当归、白芍、熟地黄、人参、黄芪、香附(醋制)、丹参、桑螵蛸、鹿角霜、牡蛎(煅)等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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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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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66 |
HC2009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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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过多、产后体虚、气血两亏、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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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 |
饭前服用。成人3-4次/日,1粒/次,中重度感染2粒/次;儿童3次/日,按50mg/日/kg的剂量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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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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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为胶囊剂,儿童不宜吞服。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未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极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底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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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过多、产后体虚、气血两亏、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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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促进造血和止血作用。本品能促进环磷酰胺所致白细胞总数下降的恢复,提高失血小鼠的血红蛋白含量,缩短小鼠出血时间和血浆复钙时间。具有雌激素样作用。本品可增加雌鼠子宫重量,增高大鼠子宫指数和雌二醇含量,动物出现动情期的比率增多。具有保肝作用。本品可拮抗D-氨基半乳糖所致的急性肝损伤大鼠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值的升高;增加四氯化碳所致慢性肝损害大鼠的总蛋白和白蛋白含量。具有增强免疫作用。本品能提高正常小鼠对血中碳粒的清除速度和抗体形成细胞的量,促进B细胞受抗原刺激后的分裂增殖,增加幼鼠胸腺指数;增强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的能力。具有抗炎作用。本品能抑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廓肿胀,抑制角叉菜胶所致的大鼠足肿胀及大鼠棉球肉芽肿的形成,也能抑制羧甲基纤维素所致腹腔渗出液中白细胞总数的增多。 |
药理: 1.作用机制 本品为半合成的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其作用机制与青霉素G相似,系与细菌细胞膜上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导致菌体肿胀破裂死亡,从而发挥杀菌作用。本药为繁殖期杀菌药。 2.本药抗菌作用特点是: 对青霉素酶稳定性较好,对产青霉素酶的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有强大的杀菌作用,但对青霉素敏感葡萄球菌和各种链球菌的抗菌作用比青霉素弱。 3.抗菌谱 本药对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有较好抗菌活性。粪肠球菌、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肠道阴性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脆弱拟杆菌对本药耐药。 毒理: 1.急性毒性 小鼠口服氟氯西林钠的LD50为3.88g/kg,皮下注射LD50为2.2g/kg。 2.长期毒性试验 给大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500,2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狗口服200,500,1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25周。除皮下注射部位有很轻刺激外,未见不良反应。 3.致畸研究 妊娠大鼠、小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和500mg/kg。结果:母鼠、胎鼠无不良反应,只是大鼠高剂量组(远大于治疗量)有早期胚胎死亡的吸收胎发生率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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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用前必须详细询问青霉素过敏史、其它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 2.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