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榆树皮、地榆、黄连、紫草、黄柏、白芷、川芎、大黄、酸枣树皮、红花、细辛、冰片。辅料为乙醇。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48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2~3小时喷药1次,一日6~8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使用本药时,严禁抹油、膏、紫药水等。 3.用药前应先清洁好创面,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感染。 4.受伤肢体放置稳妥,以利休息和有效治疗。 5.最好局部不用包扎,采取暴露疗法。 6.用药一天症状无改善或创面出现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