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榆树皮、地榆、黄连、紫草、黄柏、白芷、川芎、大黄、酸枣树皮、红花、细辛、冰片。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487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2~3小时喷药1次,一日6~8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烫伤、烧伤、创伤、皮肤感染、皮肤炎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使用本药时,严禁抹油、膏、紫药水等。 3.用药前应先清洁好创面,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感染。 4.受伤肢体放置稳妥,以利休息和有效治疗。 5.最好局部不用包扎,采取暴露疗法。 6.用药一天症状无改善或创面出现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