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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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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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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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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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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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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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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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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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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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