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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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 丁香叶,细辛。 | |
| 生产企业 |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
|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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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药理作用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