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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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 地黄、白芍、枸杞子、菟丝子、当归、麦冬、黄连、丹参、龙骨、牡蛎、川楝子、五味子、鸡内金,辅料为蜂蜜、甜菊素、水。 | |
| 生产企业 |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B2002008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
|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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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5.过敏体质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