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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非处方 非医保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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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镇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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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486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贴患处。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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