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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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
麻黄 前胡 黄芩 紫苏子 石膏 苦杏仁(去皮炒) 葶苈子 竹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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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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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Z13022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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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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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3ml,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0ml,五岁以上每次服15~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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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疹、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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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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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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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皮疹、过敏反应。 |